法治日报记者 张雪泓
法治日报通讯员 王宇新
工伤保险制度是工伤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或罹患职业病时获得救济的一种社会保障,也是认定国家加强劳动保护的重要途径。由于行业领域差异 ,案件案例金沙js5588工伤认定案件类型多样,类型情况复杂 。多样如何妥善处理该类案件 ,情况不仅关系广大职工的复杂切身利益,更涉及工伤认定职权的具体依法行使。
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用工秩序,工伤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认定近日 ,案件案例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类型向社会通报工伤认定类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多样这些案例涉及超龄劳动者因工受伤 、情况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受伤 、复杂职工参加单位文体活动受伤等不同主体在不同情形下的工伤认定,通过以案释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人社部门提供法律指引 。
超龄民工发病死亡
法院认定视同工伤
60多岁的韩老汉经老乡介绍到某建设公司的工地当杂工,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某日14时,韩老汉感觉身体不适前往医院就诊,当日17时,其被诊断为呼吸衰竭 、急性心肌梗死,金沙js5588并在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第三天10时,韩老汉经抢救无效死亡。
韩老汉的妻子诉至法院 ,请求确认韩老汉与某建设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被法院驳回 。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 ,认为韩老汉属于视同工伤情形。某建设公司不服 ,认为韩老汉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且其在午休期间发病不属于工作时间 ,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 。
昌平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韩老汉与某建设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但韩老汉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务工农民,且韩老汉在涉案工地工作期间,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具有确定的上班时间 、休息时间以及打卡制度,韩老汉的工作内容由工地安排。鉴于双方存在紧密的管理关系,认定韩老汉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并无不当 。
此外,韩老汉系于案发当日午饭后感到不适请假看病 ,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午休系全日制工作中为保障劳动者基本健康需求 、保证工作稳定有效进行的必要内容 ,属于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故韩老汉突发疾病应属于工作时间 、工作岗位 。最终 ,法院判决驳回某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 ,支持了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
法官庭后表示 ,法定退休年龄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不会因此必然排除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 ,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除农民工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再次受聘于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如果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 ,也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此外 ,只要是与工作相关的准备 、收尾工作,以及确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加班和必要工间休息等 ,都是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进行的合理延伸。
法官提示 ,超龄劳动者再就业时,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告知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是否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真实信息 。用人单位一定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对于符合缴纳条件的劳动者及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做好用工风险防控 ,并为满足劳动者必要的生理需要提供和创造条件,全方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骑手下班车祸身亡
不予认定职业伤害
小刘系某外卖平台配送员,已申请注册并经平台审核,可通过平台自主选择、完成配送服务事项获得相应报酬。某日夜晚,小刘在平台接单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执行订单任务,订单完成后,他在平台下线 。回家途中 ,其与一货车相撞受伤 ,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小刘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且违反信号灯通行、超速行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平台就小刘受到的事故伤害提出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给付申请。昌平区人社局审查认为 ,小刘发生交通事故时,平台订单任务已经结束 ,处于非在线状态,不属于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故作出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小刘父母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的做法。
昌平法院审理认为,外卖骑手是否处于平台在线状态是考量其是否属于工作状态的重要因素之一 。事发时,小刘已完成平台订单任务并已在平台下线,意味着平台无法对其派发工作任务,也就不再对其进行工作管理 ,此时其不属于工作状态 。同时,因该交通事故认定小刘负主要责任,故昌平区人社局认定其不符合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 ,法院判决驳回小刘父母的诉讼请求 ,支持了昌平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
法官庭后表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内容上与传统服务行业存在较大差异 。为切实保障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 。所谓“新职伤”,指的就是平台企业为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 ,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政策。“新职伤”具有社会保险性质 ,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时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益 。本案中,小刘事发时已不处于平台在线状态,应属于执行平台订单任务返回日常居所途中,且其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不符合确认职业伤害的条件。
法官提示,为了预防职业伤害,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 ,避免多平台同时抢单、超速行车等高风险行为,穿戴好反光衣 、头盔等防护设备 ,并定期关注自身健康及车辆状态,避免因过度劳累突发疾病。发生事故伤害后 ,要保留接单记录、定位轨迹、医疗证明等证据 ,善于使用平台“一键报案”等功能 。平台亦应合理设置配送时限,避免算法过度施压,同时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提升从业者风险意识 。
参加单位活动受伤
工作延伸构成工伤
蓝天公司(化名)的销售工程师骆女士在参加公司组织的跳绳活动时,不慎扭伤右膝,后被医院诊断为右膝半月板损伤、右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 。随后,骆女士以公司为其本人的工作单位向昌平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
昌平区人社局经调查发现,骆女士的社会保险实际由白云公司(化名)缴纳 。蓝天公司与白云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夫妻 ,两公司办公地址 、人事管理混同且业务关联,白云公司的市场部部长承认骆女士的工作由其分配 ,组织跳绳活动的白云公司综合部部长王某承认两家公司行政 、人力资源工作均由其管理。
昌平区人社局最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